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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医保定点的做法加重了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在机制上强化了大医院的垄断地位,应当取消。这个建议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医保定点究竟有什么利弊,该不该取消?看看专家、公众都有什么看法。 医保定点造成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献研究所所长王旭东对媒体表示,医保定点造成了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他指出,大医院医疗条件较好,医生素质较高、管理相对规范、政府对其信任程度较高,这样医保定点往往就集中到大医院。但大医院毕竟数量少,远远无法承受实际的患者人数。而小医院本身硬件、软件条件相对较差,如果再不能吸纳医保对象,就会更加门庭冷落、举步维艰。这种情况导致的恶性循环,加重了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在机制上强化了大医院的垄断地位。“正是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布局,才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他认为,凡是具有医疗从业资质、执业范围符合医保内容的所有医疗机构,都应能从事医保业务。特别是小医院、小门诊,这些医疗机构点多面广,门诊收费相对较低等特点,可以方便患者就近诊疗。“关键是,有关部门要注重加强监管,严肃法规,用法律和医保规章制度规范所有医疗机构,构建诚信机制,对骗保、滥用等违规违法行为,采用严刑重罚。” 医保定点初衷有四 一位医疗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当年采取医保定点措施出于四方面的考虑。 一是限制去大医院看病的人数。“只有当时选择了大医院作为合同单位的患者,去该医院看病才能报销。”他说,正是有了这条限制,大医院看病的人数才得以部分地控制。“如果没有定点资格,全国的参保人员都可来北京协和医院看病,医院门诊量突破上万人,对医院、医生、患者都不是好事。” 二是鼓励医院不断向患者提供优良的服务。他说,定点是一种手段,“目前有很多医疗机构十分不规范,通过设立医疗定点机构对他们是一种监督,促使他们提高服务质量”。如果医院服务不好,就取消他们的定点资格。正是有这种退出制度,才能促使他们规范化。“我们给予这些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后,还要跟他们签订一个合同。如果没有参保人选择这家医院,或者他们出现违规,我们就不能签这个合同,那么定点资格也就空谈了。”他说,医院光有定点资格还不行,需要服务好、规范好,有百姓选择。 三是引导患者选择小医院看小病。他告诉记者,参保人员一般只能选择2家三级甲医院和2家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我们希望将小病患者引导进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通过定点去调节。” 四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大医院出现盲目开药、过度医疗行为。他说,由于医院被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后,医保部门作为医保基金的管理者,有权利去与定点医院谈判,包括医院的某些医药费、检查费用不合理,医保基金都可不支付。“这是医疗保险的最大优点,尽管目前各地医保部门该作用尚未完全发挥,但也在最大限度地防止。” 医保定点是权宜之策 是否取消医保定点,专家们对此看法不一。 “南京市采取医保定点,但是如果病症在此家定点医院不能解决,允许转到更好的医院或者专科医院进行治疗。”江苏省中医医院院长刘沈林指出,对于是否应该定点或者取消这个问题,不能那么绝对。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卫生状况和相关条件来定。比如,当地患者就医过分集中,那么就采取定点的方式减轻垄断、分流病人,消除过分集中的病人以免影响就医效果。如果患者就医选择点比较平均,那就给病人更多的自由去选择。 记者了解到,全国部分地区的一些措施突破了对医保定点的限制。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发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参保者就医时,可自由从16家A类机构中选择任何一家就医,不受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限制。这16家A 类医院既有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三甲医院,也有北京郊县的良乡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