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新近成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农村卫生管理司、卫生执法监督司已明确工作职责,对近期工作做出了安排。 卫生应急办公室: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主要职能: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拟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帮助和指导各地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近期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科学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形成完整的预案体系;完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测、预报和预警;加强人员、技术储备和物资、经费保障,保持应急体系有效运行,加强培训和督导;尽快建立各级预防控制、应急救治专家库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部门协调,动员社会参与,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计划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科研力度,坚持科学防治;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策略和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农村卫生管理司:农村卫生的综合协调管理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的相关政策;参与拟定农村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协调、指导实施并组织评估;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协调、组织、指导实施;研究、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收集、分析农村卫生相关信息,协调指导地方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依法指导地方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司局制订涉及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有关规划,并协助实施。 近期工作:继续扎扎实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农村卫生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对各地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为逐步扩大试点做好政策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并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农民群众受益。 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制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完善功能,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能力。 指导各地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做好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的工作,推进乡镇卫生院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服务费用,减轻农民负担。 积极推动新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初保实施评价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初保立法准备工作。 指导各地贯彻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做好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和相关管理工作,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卫生执法监督司:同时监管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与医疗卫生行业内部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卫生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依法监管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食品、化妆品和环境、放射、学校、职业卫生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承担有关大案要案的查处及督察督办工作。 近期工作:开展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执业资格、范围的监督检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统一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执法检查;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积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在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和预警措施的基础上,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散装食品的专项检查,严格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做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 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推进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依法查处大案要案;严格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管理,提高执法监督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