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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2008年2月27日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经卫生部决定,凡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通过认定方式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布。需具备的三项条件是:一、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二、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三、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与此前台湾医师需通过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才能获得资格相比,此次放宽资格审查表明大陆对台开放医疗市场更近了一步。事实上,几年来,祖国大陆与台湾在医疗领域的互动正在逐步深入,去年台湾行政部门宣布启动名为“医疗服务国际化旗舰计划”,放宽海外和大陆居民赴台申请五项特殊医疗。 两岸医疗市场逐渐互动开放,对于沟通海峡两岸的医学学术交流,造福两岸人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台湾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固然是看好大陆医疗市场的发展前景,但更重要的是经济因素:近几年,台湾的医疗市场由于供过于求经营状况不佳;台湾医疗界估计,医师和医院病床整体供过于求,不但医院可能会倒闭,医师也可能失业。 对台开放医疗市场:程度逐步深入 据毛群安介绍,此次放宽对台医师资格申请的条件是应台湾医师的反映而作出的决定。台湾医师参加大陆的医师考试积极性非常之高。据统计,2007年有250多名非大陆学历的台湾考生参加了大陆的执业医师技能考试,有186人通过了考试。然而,有一些台湾的医师反映,由于大陆与台湾的医学教育方面的差别以及从业习惯上的差别,他们在参加大陆执业医师考试方面有一些困难,要求考虑对已经在台湾执业的医师采取比较特别的规定,使他们能够获得到大陆执业的资格。 他还指出,对于不具备此次三项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仍按照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事实上,两岸医疗互动已有多年的历史,尤其是近几年,两岸医疗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升温。2003年2月,台湾医事联盟协会—行108人应邀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进行访问,双方就医疗合作关系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这是台湾医事联盟与大陆医院首次建立医疗合作关系,已突破台湾当局《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关于台湾地区的医事人员非经许可不许到大陆从事医疗工作和活动的规定。 另外,台湾医疗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大陆,特别是台资医院。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台湾学生到大陆学医,也是看好未来在大陆发展的市场与潜力。据统计,目前台港澳及海外在大陆学医的学生有9 400多人。为适应两岸医疗界的交流与合作,2001年10月,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公布《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港澳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允许台湾居民应试,为其未来在大陆行医创造了条件。同时2002年,台湾当局也制订了《台湾地区医事人员赴大陆地区执业许可办法》,并于2003年2月正式开放台湾医疗专业人员赴大陆从事医疗事业,也为两岸医疗界的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条件。 台湾医疗资源过剩 台湾一年有1 200个医学生毕业,医师愈来愈多,而实际上,目前台湾私立医院的医师保障月薪已经缩水。以台湾最大的长庚医院为例,主治医师的保障底薪只有18万元新台币,不再有25万元新台币以上的月薪保障,其他私立医院的医师论业绩算薪水,变相减薪,医师愈来愈像穿着白袍的蓝领阶级。 台湾医学专业博士潘怀宗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透露,“其实在十多年前,台湾的医疗界就跟行政单位建议过,希望能够开放大陆人士来台就医,但是行政部门一直不同意。最近这些年竞争越来越激烈,有些医院占床率有亏损的迹象。目前全台湾约有14万张病床,去年的占床率只有70%,也就是说大概有30%的床位是空的。因此,台湾希望借由这一次的开放能够提高医院的占床率和业绩。这使得具有较高医疗技术和医疗环境的台湾医疗机构,有余力‘走出去’,向海外、包括大陆人士提供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