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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建立并完善了医疗纠纷预防、排查和处理机制,已使多起医疗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维护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这是该省卫生厅近日向社会通报去年全省医疗机构创建“平安医院”情况时提供的信息。 据悉,山东省卫生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部门,于去年11月下旬对全省创建“平安医院”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和考核评估。检查发现,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在初步建立与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的同时,还成立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和防范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事件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部分市和医疗机构还探索建立了医患纠纷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以及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等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机制,为协调处理纠纷增加了多种可选择途径。济宁市成立了由卫生、工商、公、检、法、群众团体及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医患维权协会,至今已调处医疗纠纷15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山东省卫生厅与济南市卫生局、济南仲裁委员会联合建立了医患纠纷仲裁调解中心,已成功调解10多起医疗纠纷。 |